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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信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www.OpenVoIP.cn   2007-10-11 17:10:25  来源:企业管理  作者: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环境变化的需要,近十几年来,我国电信服务业(本文指从事电信基本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已经或正在形成打破垄断,不同规模、不同业务、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整个电信服务业保持了平稳增长势头。除了传统的语音业务,各种增值业务也已成为当前各电信运营商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信市场,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引起了全球投资者的关注。

    在电信服务业保持规模庞大、发展迅猛的同时,影响其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日益凸显。

    我国电信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结构性失衡成为电信运营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2006年,我国移动通信和固定数据通信收入的同比增长率远远高于电信总收入的同比增长率,而固定本地电话和长途电话的业务收入分别有所下降;移动数据业务发展迅速,成为移动通信业务发展中的亮点。据业内有关人士介绍,2004~2006年,中国移动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电信业中的市场份额分别为37.95%、40.47%、44%;而新增收入的市场份额从2005年的61.85%猛增到2006年的73.92%。2006年,中国移动的营业收入接近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和中国联通三家的总和,净利润是三家总和的1.6倍,流动资金则是三家总和的2倍多。这说明电信服务市场结构性矛盾已经十分突出。

    从客观方面看,电信服务市场结构性失衡产生的原因有二:一是通信市场需求出现了个人移动化趋势,加上移动通信资费下调,造成移动业务对传统语音业务产生了不可逆转的替代效应。这是全球性的普遍趋势。二是我国实行电信运营经营许可证制度,国家的行业政策未能引导电信服务市场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我国的电信运营市场由过去的行政垄断转为现在的市场垄断,这与电信改革的初衷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都是不相适应的。而且结构性失衡也是电信服务业竞争是否适当、资费偏高、服务质量较差等问题的根源所在。

    2.服务业务的同质性强,缺乏创新能力

    我国电信运营商都采用了国外先进的通信技术,总体来说话音业务服务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从这一点来讲,各家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业务之间没有什么差别。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的压力,运营商纷纷开发综合信息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并且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企业数量和业务种类增长很快。但由于增值服务内容雷同,导致同质化竞争异常激烈。目前,除短信业务之外,对社会服务应用具有足够渗透力的增值业务体系尚未形成,主要原因就是增值电信业务产业链涉及环节较多,各环节沟通渠道不畅,资源整合困难,合作方式松散,缺乏有效的规范与制约机制,市场开拓与信息挖掘成本较大,甚至难以找到成功的商业模式,以形成实质性的利润增长点。

    3.电信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中消协的统计报告称,2006年消费者对电信服务的投诉达41583件,同比增长20.7%,占服务类投诉的四分之一。其中,垃圾广告信息及不良信息骚扰、网间通信、电信话费、“霸王条款”、信息服务收费欺诈等问题成为投诉的焦点。而从今年已公布的《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见下表)可以看到,电信服务的申诉总量和用户申诉率仍在上升。

    对电信服务质量的申诉增多,一方面是由于电信服务惠及8亿用户的规模,同时用户的需求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个性化、多样化、综合化趋势日益明显,这些都给企业服务带来了不适应;另一方面,在快速发展的电信技术和市场环境下,电信运营商传统的业务模式、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由于观念或政策等因素的制约,新的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仍在摸索之中;同时,现在电信服务产业链条比以往更长、环节更多,监管体制没有理顺、政府监管不力也是服务质量问题突出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

    4.电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电信服务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改革的深化

    200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是迄今为止我国最重要的一部电信法规,历经了多年调研论证的《电信法》出台前景至今仍不明朗。电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滞后,使得该行业的独立监管制度仍然未能建立。信息产业部既是政策制定部门,又是行业监管部门,角色不够清晰;同时,其他一些部门在市场准入、定价及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也有职权,造成监管职能交叉和某些领域处于监管真空状态同时并存的局面,严重制约了我国电信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对策思考

    发达国家电信服务业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竞争机制。从我国电信业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来看,要想使电信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完善电信管理体制建设,加快以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为核心的改革步伐,迅速提高电信服务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

    1.尽快出台《电信法》,完善电信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电信业发展亟待《电信法》的出台,只有拥有一部针对我国目前电信市场结构、并借鉴国外电信监管经验的《电信法》,加上高度独立的政府电信监管机构的适当监管,才能创造并保持有序的电信市场竞争环境,才能为用户权益的保障、监管力度的大小与手段、电信资费的确定等核心与关键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并保证电信监管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2.形成有度、有效的竞争结构

    如前所述,电信服务市场结构的失衡是服务质量申诉较多、资费偏高、电信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整个市场缺乏提高运营效率的动力机制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源。但是,电信服务的经济网络性和规模性决定了电信服务业自然垄断的特性,因此,电信服务市场只能选择有度、有效的竞争结构,即寡头垄断,或者是垄断竞争。无论从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电信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来看,融合经营、打破失衡格局已经成为我国电信业改革的必然选择和紧迫任务。目前,人们期待着以3G牌照的发放为契机,打破失衡,尽快建立“公平公正,有序有效”的市场环境,借助市场竞争的力量,促使电信资费下降、服务质量提高,优化电信资源的有效利用,增强我国电信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3.电信服务企业要加快改革步伐,增强国际竞争力

    竞争,是我国电信服务业不可回避的问题。无论面对怎样的竞争,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都是应对的根本策略。从宏观角度看,首先,国内电信企业应建立先进的现代企业机制。现代企业机制的建立不只是进行公司化、股份制改造,更重要的是对企业的管理机制、经营机制等进行全面改革。其次,大力提高企业员工素质。通过各种培训,使员工及时掌握电信行业的新理论和新技术,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第三,企业要做好产业定位与布局。当前,各大电信运营商都制定了自营业务发展策略,而且业务范围也拓展得越来越宽。笔者不反对运营商做增值电信业务,但认为什么都想做、都去做的策略是不可取的。人们经常说“基础电信运营商”,“基础”就体现在其提供的是网络基础平台、是通道,而在这个基础平台和通道上做什么内容,可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电信运营商应该选择那些少数拥有战略资源与竞争优势的业务,而把更大的舞台让给更多的其他类电信服务商。因为电信服务产业链已经延伸得很长,其他增值电信业务的开展往往需要进行大量的、有难度的资源整合,而对于这些新业务,电信运营商未必具备资源或市场方面的竞争优势,战线拉得过长反而会削弱已有的优势和实力。因过于多角经营而带来的经营失败案例,中外皆有之。

    4.努力创新,实行差异化竞争

    为了电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摆脱电信服务企业之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的局面,必须建立健全创新机制,尤其是在增值电信服务领域,要努力创造差异性业务与服务,在产品的差异化中找到更大的市场,挖掘更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市场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和综合化,以及IPTV和3G移动电视等多媒体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应用,“内容”日渐成为运营商开展差异化经营的一个重要因素。未来的电信运营商除了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外,还将提供高速数据业务和融合业务。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几大电信运营商在除了因为政府经营范围的限制所造成的明显的通信技术和通信网络的差异之外,在服务对象、服务种类、竞争手段等方面均大同小异,不利于电信行业水平的提高。同时,我国电信服务质量在不同地域、不同运营商、不同服务项目中还有一定的差距,为电信服务企业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制定不同的战略创造了很大的空间。选择差异化竞争必将成为电信运营企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有力武器,在差异化竞争中将不断地有新业务推出,电信用户将可以享受到更加多样、更加贴心的服务,其更多、更高层次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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